劳务派遣业务的发展是随着2008年新《劳动合同法》出台,为了承担临时性用工风险应运而生的。我公司按照人社部《劳务派遣行政许可实施办法》规定,申办了劳务派遣许可证,并承接了公安系统、行政机关、企事业、学校、金融系统等26家用工单位的劳务派遣业务。
至目前,劳务派遣人员1687人,承担了政府机关、公检法司、城管局等单位的劳务临时用工服务。公司与用工单位订立《劳务派遣协议》,双方认真履行各自的法定义务,规避了各单位的用工风险,同时保障了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。